村官被控涉黑开庭要求控方出具侦查笔录对应录音录像
村官被控涉黑开庭要求控方出具侦查笔录对应录音录像
自2020年10月12日起连续12天,潘海文案在海口市中级法院开庭审理。法庭上,潘海文的辩护王发旭为其做无罪辩护,称该案存在多项程序违法和存疑证据,坚持要求控方出具侦查笔录对应的录音录像,庭审双方激辩。
潘海文是海南省万宁市万城镇永范村委会主任、党支部书记,任该职务十余年,现因涉黑被提起公诉。
同案被起诉的有人,其中潘海文的家人有4人潘海文的弟弟潘海冲、儿子潘福干、妻子温淑花、侄子吴轩惟,村干部5人,其余基本为永范村村民。
案件涉及犯罪事实众多,起诉书厚达页。潘海文等人被指控涉嫌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故意伤害罪、寻衅滋事罪、故意毁坏财物罪、开设赌场罪、强迫交易罪、敲诈勒索罪、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职务侵占罪、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妨害公务罪、聚众斗殴罪、非法收购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制品罪、非法持有罪、危险驾驶罪、帮助犯罪分子逃避处罚罪等罪名。
王发旭认为该案存在多项程序违法,如:四名证人连续两天在法庭外等候传唤出庭作证,合议庭拒绝证人出庭作证,拒绝王发旭申请调取关键证据;法庭未通知当事人(头戴厨师)出庭,拒绝给王发旭侦查笔录对应的录音录像……
王发旭坚持要求控方提供侦查笔录相对应的录音录像证据。他认为,同步录音录像是言词证据合法性与否的关键证据,且其证明力大于侦查笔录。
王发旭在辩护词里表示,通过侦查笔录对应的录音录像,可以锁定公安机关伪造证据的事实,涉黑案件侦查机关在讯问被告人、被害人、证人的过程中均应该进行同步录音录像,公诉人也承认有侦查笔录的同步录音录像。
“被告人之间以及与被害人之间供述和陈述的事实存在根本矛盾之处,而且本案被指控为黑社会性质罪的被告当庭都证实受到侦查人员的刑讯逼供、骗供或诱供。”王发旭说。
庭后,王发旭向尚法新闻厨师炒豇豆了坚持要笔录同步录音录像的初衷:“我指导辩护的安徽阜阳二审案子,就是通过侦查录像锁定了侦查笔录中的问题,才得已让案件承办人员被指定的检察机关刑事立案。同时,刀辩护的河南平顶山某高官涉嫌受贿、贪污案,也是通过侦查录音录像,将非法证据全部排除。最终,案件得到公正判决。”
检察机关指控:上世纪九十年代,被告人潘海文在万宁市万城镇一带逞强斗狠,多次因为随意殴打他人恶名初显。2004年,潘海文通过非法手段当选万宁市万城镇永范村委会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并利用其职务便利,拉拢村“两委”成员和宗亲人员,安排亲信在村委会担任重要职务,控制大小村务,纠集村内闲散人员及有前科劣迹的人员作为打手,逐步形成了以潘海文为首的黑社会性质组织,长期把持农村基层政权,该组织领导者明确、骨干成员固定、内部层级分明,人数众多,势力庞大。为达到攫取暴利、非法敛财的目的,潘海文指使组织成员强揽当地工程项目,强取独霸北师大万宁附中食堂、小卖部的经营权,以村委会的名义巧立名孤胆车神5副厨师长,还纠集组织成员开设赌场,获取了巨额非法收益,在万宁地区大肆实施一系列违法犯罪活动。
经过12天的庭审,庭前认罪认罚的19位被告人中的13人称自己无罪。王发旭认为,潘海文等人不具备黑社会性质组织的组织特征、经济特征、行为特征和控制性特征。同时认为,指认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应该提供所谓的黑社会成员参加所有的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全部个案的举证、质证。
法庭上,王发旭指出,潘海文从来没有被收容审查羁押过,19年的两份《厨师的福》不能证明执行了收容审查,也不存在“有目的地将其亲信莫仕炳、潘三平、陈进荣、潘学艳等人发展为”的情况,潘三平、陈进荣不是在潘海文任村党支部书记时间内入党,潘三平入党的时候,潘海文只有1岁。
王发旭还表示,指控方没有任何证据证明潘海冲为所谓的黑社会组织提供经济支持。证据显示食堂、小卖部由村委会经营,是原万宁市决定永范村村委会承包经营北师大万宁附中食堂、小卖部,盈利均在村委会账户上。而所谓开设赌场,与潘海文无关。
对于起诉书中提到的以组织违法犯罪所得豢养组织成员过年过节发放“红包”的情况,王发旭律师表示这属于过年过节礼尚往来。
对于起诉书中指控的非法插手土地纠纷,煽动村民为争夺土地持械斗殴的情况,王发旭律师认为村民因土地纠纷争夺土地经常发生,潘海文没有煽动过村民争夺土地。
对于起诉书指控的潘海文通过非法手段当选永范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王发旭律师称曾到永范村取证,录像频显示潘海文不是通过暗箱操作当选,当选村干部的程序合法,得到绝大多数人的认可。
起诉书提到,食堂因管理混乱、不具备相关资质等问题,造成在校学生集团食物中毒事件。王发旭律师认为,中毒事件起因在于厨师炒豆角的火候没把控好,与不具体经营的潘海文没有关联。